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技术标准 执行标准《GA461-2004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一般性要求
广东省居住证制证用数字相片为通过数码照相网络采集的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背景色为白色。
图像文件要求
数字相片为jpg文件格式的压缩图像,压缩品质系数70(取值0~100),一般相片的文件容量在14~30K之间,该图像长宽规格为:441像素(高)×358像素(宽),分辨率350dpi,24位真彩色。
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207±14像素,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7像素~21像素(当头顶发迹距相片上边沿距离与眼睛所在位置距下边沿的距离不能同时满足要求时,优先保证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07像素,特殊情况下可部分切除耸立过高的头发),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